2009年6月19日 星期五

飛躍的羚羊

【王道還】
東非草原上,羚羊是身形優雅的草食動物,主要的天敵有獵豹、非洲野狗、土狼。
獵豹是跑得最快的哺乳動物。一九六五年科學家在肯亞測量一頭成年雌性的速度;牠體重卅五公斤,起步十八公尺之後,再跑兩百公尺平均只要七秒,等於時速超過一百公里。
  後來另外一個研究團隊利用獅子獵殺各種動物的影片,算出羚羊逃命的秒速可達廿六公尺(時速近九十四公里),低於獵豹。但是獵豹身體較重,衝刺個五百公尺,體力就不濟了。因此獵豹總採取出其不意的策略:事前慎選對象,然後潛進、暴起突襲,務求一擊而中。
非洲野狗、土狼的體型較小,靠合作維生,速度未必輸給羚羊,但是耐力更大。牠們發現獵物後,通常並不刻意匿蹤潛進,而是一擁而上。不過野狗或土狼追逐羚羊,與獵豹不同,並不從一而終;牠們得判斷哪一頭值得繼續追下去。
生死關頭 還搞花俏飛躍
至於羚羊,死命奔逃、全力擺脫追殺,不在話下。有趣的是,儘管羚羊急於逃命,卻不時表演「飛躍」的絕技:四肢打直,騰空躍起。更絕的是,有時羚羊一發現危機逼近,就會原地反覆飛躍。
羚羊在生死關頭,還搞花俏噱頭,著實引起了學者的興趣,提出了許多假說。到了廿年前,才有學者以田野資料研判,羚羊的飛躍表演無異於「誠信的廣告」,目的在說服追逐者:我體格好、耐力足,您就省省力氣吧!因為野狗、土狼在追逐過程中,往往會放棄愛現的個體,轉而緊釘那些不會現、不愛現的。
廣告目的是傳布訊息。可是收訊者必須判斷訊息的真偽。過去許多廣告都注明「童叟無欺」,表現了廣告主對於收訊者的體貼。無奈「童叟無欺」本身也是廣告。難怪會有以驗證為主要內容的廣告問世。哪知這邏輯早在生物界演化出來了。
以身殉教 為了名垂不朽
以花俏的飛躍,展示遊刃有餘的體力,不由你不信。那抽象的人文理想,例如信仰,怎麼辦?
以奇蹟、神蹟為基礎的宗教,往往以領袖、信徒的「非常」苦行展示信仰之虔誠。羅馬帝國時代,源自猶太教的基督教竟然成為西方的普世宗教,殉教者悲壯事蹟的動人力量,功不可沒。
如小亞細亞主教聖依納爵(St. Ignatius),據說是施洗約翰的弟子,但是生平不詳。他史上留名,全因以身殉教。傳言他被解送羅馬途中,信徒打算營救,他拒絕了,視「模仿我主受難」的機會為恩寵。結果被判死刑,在競技場上遭獸咬死。聖猶斯定(St. Justin)的故事更具啟示:他直到目睹基督徒殉教的勇烈才皈依,最後以身殉教。
相較之下,世俗生活中,所謂「聽其言,觀其行」是莫可奈何的處世準則。至於政治人物讕言「已有被關、被判刑的心理準備」,哪比得上乩童以刀梯、狼牙棒表演的神通?
(作者是生物人類學者,任職於中研院史語所)
【2009-06-08/聯合報/A4版/要聞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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